又一月,而安疾至甚,举家环守而泣。安遂令人唤其知友王官人者至。安乃谓众曰:“我有心事久不忍言,目下永别,告乞父母并外父母、王贤契,必皆依允。倘不从我,虽死亦不瞑。”众皆泣应。安曰:“予妻坚意死节,决不可听。王某忠厚君子,尚未娶妻,待我没后,急令赘入。是我父母丧子而有子,妻之亡夫而得夫,虽子礼教有疑,其于我心则为万幸。倘有一人不从,使我孝义不伸,九泉之下永为抱恨之鬼矣。” 众未敢言,而王官人径前答曰:“仁兄之言大有深意,敢不从命!但恐过日有变,即今宜取何物对众与我,以为信约。”安遂呼其妻近床,亲取其髻上银钗一只与王,曰:“若事有变,持此赴官告之。” 王得钗痛哭,拜辞而去。举家皆哭,郝亦随众而哭,别无异言。众以为怪。
至夜安卒,郝致丧设奠,哀毁特甚,昼夜号恸,水浆不入,无复人形。
至殓后,王官人设祭仪,携一客为文以祭之。其文曰:
惟宣德三年岁次戊申,九月庚子朔,越十有四日癸丑,友弟王某谨以清酌之奠,致祭于仁兄陈公以宁之灵曰:“ 惟灵秉一元之正气,感二五之英华,有德有才,多知多学。职居武弁,未登军旅之权;学擅文名,不遂风云之至。正期国家有用,父母有光,家室有荣,亲知有望,遽尔天不假年,奄弃长往,使其父母在堂,不尽劬劳之恨;幼妻居室,痛无继嗣之依。出意外之思,托不尽之谋于我,处世之常,报终身之义于君。虽承重寄之言,敢犯天伦之叙?是以求人济事,变礼从权。今者谨举予友某,乃予素期之管子,堪以代仆,孝父母必体公心,待室家必如公义。忆恐引荐非人,灵其鉴察。呜呼,哀哉!尚享。
祭告既毕,乃请于安之父母及诸亲邻曰:“ 此人,予友也,姓某,名某,居某职,年苦干,亦未有室。其才德淳良,盖尚义之士也,堪赘府上以奉孝养。其诚谨终始,必胜他人。然我之初见陈兄也,乃一时权变。某虽不才,岂敢乱朋友之伦,败嫂叔之分?此是狗彘之不为也。适间祭文备以告祝,恭乞父母、尊嫂容允,以成亡兄之愿。” 举家皆以为全美。郝氏告舅姑曰:“前日所言使我配王叔,非人所为。今携来之人素非亲知,有何不可?他若肯养舅姑,我岂不从?乞为上答王叔,向日之钗今当见还,不然我终不从。” 王以为实,遂还其钗。
至发引前一日,郝乃去素服、盛妆饰,设馔柩前,默有所祷,人莫得闻。祭毕,号叫尽一夜。人恐其自尽,皆防之。至次日,柩迁,及茔入圹,众皆环泣,郝乃投身圹中,伏哭柩侧。众急挽之,不料郝氏潜刃在手,忽然自刎而死。众皆震掉不已。遂议复开安棺,依尸同葬焉。安之父母怆惶无措,如失魂魄,恸曰:“ 儿既夭折,止赖媳妇。今复自尽,我等不如即死。” 于是王乃泣扶其父母曰:“ 某初誓待父母有托,尊嫂有归。我来墓次与亡兄庐伴几时。今幸尊嫂大节通天,夫妇双美,然父母之养不可少缺,其责在我。古人有刻木为母者,所以尽其不尽之心耳。予不幸父母早亡,其未尽之心正无所施,得人为父母,岂不胜于木乎,况以当养之父母哉!兄嫂虽亡,王某见在,父母正当安养,何必介怀。”
既归,王即移家于陈宅,待亲承服如安亲弟。纠合亲邻,上状郝氏之节于官,致蒙旌表其门,其父母月给廪米二石。
越三载,王乃服除,乃议婚娶妻,夫妇克尽孝养。如此者十余年,父终于前,母没于后,备尽人子之道,始终如一。呜呼,贤哉!至景泰间,闻王官人尚在,但周君彦博迁居年久,王之后事不得悉知。又忘其名字,惜乎!
海萍道人曰:古之孝子、顺孙、义夫、节妇代不乏人,然未尝有此三美生于一门者。当时王能申郝之节,而王之义无人申之,此传是所以作也。复从而铭之曰:
天理本一善,人性备五常。逆之为贼孽,顺之为忠良。寥寥千载间,屈指思遗芳。
陈家有孝子,侍亲在高堂。夫能谨温清,妻复勤羹汤。夫妇和且顺,不异双鸳鸯。
一朝灾眚作,自料必成殃。亲老谁可依,妻少孰堪将。益友惟王生,义气直且方。
我亲即尔亲,我妻即尔房。若此心始毕,免使魂魄伤。王生振金诺,质钗为关防。
陈君即瞑目,王乃易新郎。设奠哭灵几,誓心说衷肠。朋友天之伦,虽愚非犬羊。
众以好事定,具不思他详。岂料掩圹时,郝氏悲如狂。飞身投柩侧,颈血淋衣裳。
双亲如失生,众人皆惊惶。王生心独喜,举手感穹苍。复启陈子棺,附葬夫之傍。
移宅侍陈亲,自丁三年丧。告官乞旌赡,门闾生辉光。服除娶妻室,供养双亲行。
养生尽子职,送死继烝尝。嗟哉陈侯贤,积德感祯祥。友乃兽中麟,妻乃禽中凰。
代天宣正气,为人立纪纲。一门三义烈,万古芳名扬。他年逢太史,昭焕简编香.